簡介:代表外国企业或者组织参加诉讼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其有权作为代表人参加诉讼的证明
,该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
,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本条所称的所在国 ,是指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设立登记地国
,也可以是办理了营业登记手续的第三国,第五百二十二条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五百二十一条规定,需要办理公证、认证手续,而外国当事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建立外交关系的,可以经该国公证机关公证,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第五百二十三条外国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代表人在人民法院法官的见证下签署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人进行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认可,第五百二十四条外国人 、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代表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进行民事诉讼
RM新时代APP官网网址